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对于侵犯名称权的行为,权利人有以下途径请求制止: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提起民事诉讼。对侵犯企业...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2020-07-20 16265 人看过
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 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下面 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有哪些
对于侵犯名称权的行为,权利人有以下途径请求制止:
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
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提起民事诉讼。
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详见本章中的“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的解决”)
【相关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华律网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 延伸阅读:
- 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都有哪些
-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 什么是名称权,名称权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 引用法条:
- [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特邀律师:
周思佳律师 陕西西安
知识产权、合同律师周思佳,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A证)。曾就职于某区级检察院,深谙公诉案件审查与起诉程序,后加入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先后为灞桥区政府、长安区政府、长安国土局、富森模板、八揽农业、卓睿崇盛信息科技、泽西影业、聚众传媒、华夏聚源、绿能置业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周律师执业以来,秉持“依法、诚信、专业、务实”的执业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所著《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司法部典型案例收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周律师乐观好学,精心钻研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官的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思路,尤其对合同纠纷、著作权、商标权能准确把控,多元化的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思路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周律师工作日针对预约客户提供著作权、商标权、合同纠纷案件提供线下免费咨询服务。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智慧大厦3层手机/微信:15353535683(微信同号)详细>>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