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專利戰略實踐的幾點意見
公司專利戰略是公司管理戰略的一部分。 專利戰略在高科技公司的管理經營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專利領域里,公司一般要面對三個主要方面的問題,專利申請,專利授權許可, 和專利訴訟。從長遠來講,專利申請是公司專利戰略的基礎。本文主要從專利申請的角度來討論公司在選擇和從事專利申請過程中,應採取哪些戰略措施。
---在中國大量申請專利, 增強全球專利戰略地位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禁止他人非經許可而實施其專利技術的權力。 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他人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可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隨著公司企業生產銷售的全球化,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選擇在中國生產產品。很多跨國公司有近80%的產品在中國製造。 在中國申請專利,不僅是為保護中國市場,同時還可禁止競爭對手, 如跨國公司,在中國生產製造產品,這種後果將會波及到競爭對手在全球範圍的利益。
最近幾年,由於中國公司出口到美國的有科技含量產品增多,越來越多的中國公司被競爭對手在美國法院或國際貿易委員會起訴專利侵權。如果中國公司在中國有一定數量的專利,中國公司可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找到合適的專利,在中國反訴競爭對手。由於文化,地域的區別,國外公司多數不願在中國應訴,而是追求和解。此時,中國公司則增加了談判的砝碼,迫使國外公司同時和解在美國的專利訴訟。在中國申請專利的費用,相對於在國外申請專利的費用要少得多。中國公司應該在中國多申請專利,從各方面增加專利產權,這樣,會極大提高公司的國際專利領域里的地位。
公司專利申請一般還可以幫助公司激勵創新, 占領市場,阻止其他公司利用專利技術或生產專利產品,同時為將來公司間的技術許可做準備。
專利本身沒有激勵創新,而是市場的優勝劣汰在激勵創新。 專利保護了創新。把創新的想法轉化成產品和服務,轉化成提高客戶工作效率的解決方案,是激發創新的因素。但是,獲得專利對保護這些創新,防止別人抄襲產品和技術和服務具有極其的重要性。
專利還可以幫助公司占領市場,阻止其他公司製造和銷售和本公司的產品類似的產品。最為明顯的用專利的手段控制市場的案例是在制藥行業。 一種新藥的配方,很難用其他非專利技術取代。制藥公司申請了專利保護後,在專利有效期內,其他公司都不能生產相同的藥物。 在其他領域,專利也有阻止競爭對手進入某地區市場的作用。[NextPage]
大量的專利申請,還可以為將來公司間的技術許可作準備。現代高科技產品需要融合多項技術,一個公司往往不可能開發所有的技術,必須通過公司之間交叉相互許可,某一公司才能建成一個大型產品組合。如果某公司沒有專利,那麽其他公司就不會與它進行交叉許可,公司就不會得到提高產品性能的必要的專利技術。公司的產品可能最終被市場淘汰。另外,有些公司開發許多領域的技術,該公司可能並不會應用這些技術到產品上,比如IBM在很多領域做研發,申請很多專利。它申請這麽多專利的目的,一方面是阻止競爭對手採用這種技術,另一方面,是為了將來用這些專利作技術許可, 收取專利許可費用。 IBM每年在技術許可上收入高達十億美元以上。 --產品走向國際,專利需先行
公司在其他國家申請專利的主要目的是在其他國家爭取市場準入,保護公司的技術,占領市場。曾經在美國做過這樣一個案例,幫助一中國公司作專利和商標方面的咨詢。這個公司生產一種設備,大概在幾年以前,公司改造了設備的參數顯示的設計。公司認為是非常簡單的技術,沒有在中國申請專利。當時,公司沒有在美國銷售產品,當然也不會在美國申請專利。幾年以後,公司有新設計顯示方案的產品非常受歡迎。公司認識到產品在世界各國都有很大市場,決定首先打開美國市場。剛在美國作了一次展覽,收到了一封一個德國競爭對手的來信,宣稱中國公司侵犯德國公司在美國的專利和註冊的商標,信中附帶德國公司在美國申請的專利和商標。中國公司發現,德國公司把中國公司開發出來的顯示設計方案在國際範圍內申請了專利,把中國公司的商標,在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申請了商標註冊。中國公司認為該專利無效,商標註冊無效。但是,要想在美國解決這個專利和商標糾紛,最少可能要花費十萬美元以上,多則可能幾百萬美元,可能要花幾年時間。在這幾年時間內,中國公司的產品可能不能在美國上市。為了避免類似的問題發生,中國公司,第一,應提高專利意識,認識到專利不是高科技的代名詞,任何對現有產品的改進,包括設計上的改進,都可以在國際範圍內申請專利;第二,專利有二十年有效期,如果公司的產品可能在二十年之內進入某國場,那麽公司就應該在那個國家申請專利和商標保護。
公司在選擇國際專利申請時,必然要選擇進入哪個國家。選擇國家的時候,主要要考慮公司的產品將會在哪個國家銷售,或是競爭對手將會在哪個國家生產和銷售產品。
---培養專利人才
二十一世紀是人才爭奪的世紀。在知識產權領域也是一樣。日本公司非常註重跨國型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松下公司總部有三百多員工專門從事知識產權工作,每個分部還有幾十個專門從事知識產權的員工,總部加幾十個分部,共有近一千個員工在知識產權部工作。松下每年派很多員工在美國,歐洲的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到三年。這些員工,在實習期間,學習美國和歐洲的專利制度,專利知識和技能,英語也得到很大提高。松下的經驗證明,這些員工回到松下之後,在海外專利申請,專利訴訟,和專利技術授權許可,海外專利技術檢索與學習方面成為公司骨乾,為公司做出巨大貢獻。
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日本公司大量電子產品涌入美國,美國公司包括德州儀器,IBM等在美國大量起訴日本公司專利侵權,日本公司頻頻被判敗訴,賠償金額高達上億美元,許多產品被禁止進口到美國。日本公司所交的學費是昂貴的,現在輪到中國公司往美國出口大量有科技含量的產品,為避免付那麽高昂的學費, 中國公司應吸取日本公司的經驗,積極學習,制定並實施有效的專利戰略,為公司走向國際化作準備。